各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:
为规范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中工程变更的行为,加强工程变更管理,提高项目投资效益,特下发《设计变更的申报流程》,要求各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组织学习并实施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设计变更的申报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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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6日
附件
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
设计变更申报流程
为规范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设计变更工作,依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》、《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规定和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设计变更申报流程。
一、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
1.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地形、地质、图纸等原因需要工程变更时,必须及时填写《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》(表1 、表3),书面申请变更,并附相关资料上报监理工程师。为了加快审批速度,承包人应提交尽可能详细、准确的变更内容,如:变更数量、增减金额、经过详细调查的地质地形资料、施工方案等。
2.在收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书3天内,监理工程师应书面作出是否变更受理的初步审查意见。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申请,审查意见直接下发给承包人,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申请,监理办以红头文件(承包人上报的变更申请书作为附件)报所属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。
3.县(市)交通运输局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申请,审查意见直接下发给监理办,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申请提出意见,以红头文件(承包人申请资料和监理办意见作为附件)报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。
4.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收到县(市)交通运输局文件后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。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申请,退回承包人;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,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组织会议,确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(表4),并由监理办出具会议纪要(表5)。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同时抄送设计代表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代建指挥部、州交通运输局。
二、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建议
1.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及现场情况认为必须进行工程变更时,应对现场实际情况、拟变更的原因、变更的范围、拟变更预计的工程数量及金额等编制书面材料作为变更建议,以红头文件报所属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。
2.县(市)交通运输局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建议,审查意见直接下发给监理办;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建议提出意见,以红头文件(监理办变更建议资料作为附件)报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。
3.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收到县(市)交通运输局文件后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。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申请,退回监理办;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,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组织会议,确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(表4),并由监理办出具变更会议纪要(表5)。承包人依据会议纪要及时填写《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》(表1 、表3)上报监理办,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同时抄送设计代表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代建指挥部、州交通运输局。
三、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
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议,要以书面形式(设计变更联系单、设计变更通知单等)通知州交通运输局和代建指挥部,并提供变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,代建指挥部将设计单位下发的变更文件(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)转发给监理办,监理办再转发给承包人。承包人依据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及时填写《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》(表1 、表3)上报监理办,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同时抄送设计代表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代建指挥部、州交通运输局。
四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变更
1.县(市)交通运输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为必须进行工程变更时,由县(市)交通运输局以红头文件报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。
2.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收到县(市)交通运输局文件后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。对于不予受理的变更申请,退回县(市)交通运输局;对于认为可以受理的变更,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组织会议,确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(表4),并由监理办出具会议纪要(表5)。承包人依据会议纪要及时填写《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》(表1 、表3)上报监理办,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同时抄送设计代表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代建指挥部、州交通运输局。
五、州交通运输局或代建指挥部提出的变更
www-bet36365.娱乐场或代建指挥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所属县(市)政府相关机构的文件等原因需提出变更时,应及时书面(文件、工作联系单或指令)通知监理工程师,监理工程师将相应的变更相关文件转发给承包人,承包人应及时填写《工程设计变更申请书》(表1 、表3)上报监理办,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同时抄送设计代表、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代建指挥部、州交通运输局。
六、工程变更无论哪方申请或提出,变更的是否受理及进入下一阶段,都需要以监理工程师书面发出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为准。该通知书内容包括:拟变更工程项目名称、桩号及部位、变更原因、变更提出来源、变更依据及有关的文件、图纸等资料。
监理工程师下发给承包人的《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书》(表2),是作为一项指令性文件下发,该项变更将进入后续的调查及受理阶段,承包人收到后,必须按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尽快进行下步工作,如:暂停相关作业、及时复查变更建议与现场实际的相符情况、变更影响范围等,并编制与变更有关的详细资料,不得无故拖延。承包人若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开展变更相关工作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,除非有特殊情况,并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定外。
七、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依据www-bet36365.娱乐场下发的变更申报流程编制《设计变更管理办法》并实施。
以上变更管理办法和内容,要求各县(市)交通运输局、伊犁州直农村公路重点项目代建指挥部组织学习并实施。
特此通知。